《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管理服务条例(试行)》自12月18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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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张艺 许文玉 摄影报道)8月14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在海口市召开“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七场)——海南自贸港口岸管理服务及“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专场。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设立“一线”,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之间设立“二线”,并对高标准建设对外开放口岸和“二线口岸”等作出部署。2021年,国务院批复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布局方案》明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布局8个对外开放口岸和10个“二线口岸”。
据悉,2025年7月30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管理服务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于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2月18日全岛封关之日起正式施行。海南省商务厅(省口岸办)将推动《条例》有效落地实施,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高质量发展。
海南省商务厅(省口岸办)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口岸办专职副主任黄永红介绍,目前,8个对外开放口岸运行良好,10个“二线口岸”建成验收、运行管理模式逐步形成,有必要通过立法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布局建设、管理服务等制度安排及实践经验予以固化,为满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通关、高水平监管的口岸发展要求提供法律依据。
黄永红表示,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紧扣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建设和发展需求,聚焦提升口岸管理和服务水平,注重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注重落实国家战略部署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需求。《条例》立足国家战略全局,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原则;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布局方案》部署,明确了我省对外开放口岸和“二线口岸”的建设管理要求。特别针对“二线口岸”这一海南自由贸易港特有的新生事物,《条例》填补了“二线口岸”在法律层面的空白,为其建设、管理、运行及服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是注重制度设计的系统性和实践引领性。坚持口岸全周期管理理念,系统构建涵盖口岸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监督评估等各环节的制度体系,形成闭合完整的管理链条。同时,在严格遵循国家上位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口岸发展实际,补充细化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口岸管理部门这一层级的具体操作要求,明确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制度执行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口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是注重健全口岸运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高水平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的高效运行、优质服务和坚实保障是关键支撑。此次《条例》的制定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为引领,紧扣制度集成创新,从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口岸协同发展、保障口岸高效运行、维护口岸安全稳定等方面构建制度框架,通过深化通关模式改革、推进智慧口岸建设、促进区域协作与国际合作、优化投融资机制、强化财政支持、规范服务市场等举措,着力构建高效开放、规范有序、接轨国际的口岸服务保障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口岸营商环境。
据了解,《条例》全文共六章、二十九条,其中: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对外开放口岸建设管理,均为5条;第三章“二线口岸”建设管理,共4条;第四章口岸运行服务和第五章口岸运行保障,均为7条;第六章附则,有1条。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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