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结伙偷槟榔,4人因犯盗窃罪被东方市人民法院判刑

海拔新闻 2025-08-15 18:07:1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符多爱)8月15日,记者获悉,东方市人民法院于近日依法对被告人符某阳、符某全、符某忠、符某成四人犯盗窃罪案件进行宣判,对四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9000至8000元不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符某阳、符某全、符某忠、符某成于2024年5月至11月期间,多次在东方市盗窃他人槟榔地内的槟榔果,并在得手后将槟榔果变卖获利,累计金额达39351元。被告人符某阳、符某全、符某忠、符某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另查明,2012年被告人符某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同伙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最终根据四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近年来,槟榔价格不断上涨,市场需求旺盛,经济利益驱动下,某些人法律意识淡薄,为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甚至多次实施盗窃。本案中,四被告人因贪图小利多次结伙作案,最终受到法律严惩。槟榔产业利润较高,但高收益绝不意味着可以逾越法律红线,任何企图不劳而获、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终将自食恶果,付出沉重代价。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李彦昆】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