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3批次食品不合格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8日,记者获悉,近期,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3批次样品,检出3批次样品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具体情况为:
一、澄迈仁兴佳蕙农产品店抽检的胡萝卜,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噻虫胺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急性毒性分级为微毒。急性中毒可出现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症状。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胡萝卜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二、澄迈福山铭之选零售超市抽检的海南绿橙,检验项目2,4-滴和2,4-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2.4-滴和2.4-滴钠盐为选择性内吸传导激素型化学制剂。对植物有强烈的生理活性。低浓度时具有植物生长素之功能,可刺激作物生长,保花防落果,促进果实膨大,产生无籽果实,促进早熟;可作为植物生长调节剂,较高浓度则抑制生长,更高浓度时可使作物畸形发育致死;可作为除草剂,大鼠急性经口IDso为666~805mg/kg,急性毒性分级为中等毒。急性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嗜睡、肌无力、肌肉压痛、肌束颤动等,严重者昏迷、抽搐或呼吸衰竭。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2.4-滴和2.4-滴钠盐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2.4-滴和2.4-滴钠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橙中2,4-滴和2,4-滴钠盐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
三、澄迈加乐园园综合商店抽检的鸡蛋,检验项目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地美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可用于治疗禽组织滴虫病等。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地美硝唑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规定,地美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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