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机动车交强险过期、违法鸣笛、加装射灯……海南交警解答→

海拔新闻 2025-08-03 16:22:1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近日,海南交警针对近期群众询问较多的交管业务问题进行解答。

1.请问我的车没有交交强险可以上路行驶吗?

答:不可以。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条第1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第1款有关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依照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请问不小心在禁止鸣喇叭的路段鸣喇叭了将怎么处罚啊?

答: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8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第1款第7项有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将面临罚款50元。

3.请问我想给车辆加装超亮射灯可以吗?

答:不可以。如您给爱车加装超亮射灯,将会使对向车辆的驾驶人被照得一时炫目,造成短暂“失明”,存在非常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且该行为违反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12条第1款;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5条有关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将面临罚款1000元。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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