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机动车交强险过期、违法鸣笛、加装射灯……海南交警解答→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近日,海南交警针对近期群众询问较多的交管业务问题进行解答。
1.请问我的车没有交交强险可以上路行驶吗?
答:不可以。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条第1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第1款有关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依照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请问不小心在禁止鸣喇叭的路段鸣喇叭了将怎么处罚啊?
答: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8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第1款第7项有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将面临罚款50元。
3.请问我想给车辆加装超亮射灯可以吗?
答:不可以。如您给爱车加装超亮射灯,将会使对向车辆的驾驶人被照得一时炫目,造成短暂“失明”,存在非常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且该行为违反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12条第1款;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5条有关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将面临罚款1000元。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吴钟旺】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RELATED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