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放医疗废水!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被罚款10万元
海拔新闻
2025-07-23 07:57:4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23日,记者获悉,因超标排放医疗废水,近日,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被罚款10万元。
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五指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5年3月19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的医疗废水总排放口所监测项目中,粪大肠菌群超出医院废水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的0.82倍。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属于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据悉,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52年,前身是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卫生院,1955年发展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1988年更名为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位于五指山市奥雅路24号。针对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存在上述环境违法行为,7月21日,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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