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际国内毒潮影响,我省毒情形势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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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许文玉 陈勇合 摄影报道)6月26日,海南省2025年“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会上,海南省禁毒办主任,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海志介绍,通过两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和“固本防风险”行动,海南禁毒形势稳中向好,毒品问题总体可控。但是,受国际国内毒潮影响,尤其是我省特殊地理位置和改革开放环境,我省毒情形势有些新变化。
一是传统毒品持续减少,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贩卖滥用逐渐突显。近三年来,全省查获海洛因、冰毒、氯胺酮、摇头丸等传统毒品呈断崖式下降,2024年缴获的传统毒品总量仅占全部毒品总量的4.2%,查获传统毒品滥用109人次,占查获毒品滥用总人数的7.89%。缴获右美沙芬、美托咪酯、异丙帕酯、尼美西泮、合成大麻素占14.3%;查得最多的是依托咪酯,占缴毒总量的79.87%。除此之外,在海口、文昌、五指山、澄迈、陵水等市县发现个别青少年滥用“愈美片”、替来他明、“rush”(含亚硝酸异丁酯,危险化学品)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作为毒品替代物。
二是涉毒违法犯罪主体呈现年轻化趋势。近三年来,抓获涉毒品犯罪嫌疑人数中35岁以下占抓获总数的72%;从滥用形势上看,35岁以下滥用人员占查获总人次数的84.44%,查获滥用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人数占总人数的88.20%。
三是存在毒品多渠道入岛的输入性风险。我省未发现制毒、种植等涉毒犯罪行为,仍以毒品“末端消费”为主,毒品均来源于岛外,全省破获毒品刑事案件显示,汽车夹藏、寄递物流渠道贩毒占比较高,为我省输入的主要方式。

刘海志表示,针对这些特点,省公安厅在以往打击毒品犯罪成熟措施手段的基础上,主要强化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形成多方工作合力,构建环琼毒品查缉圈。省公安厅在国家禁毒办的支持下,与广东、广西、福建等五省区建立环琼毒品查缉协作机制,筑牢岛外、海上、岛内“三道防线”。依托国家禁毒大数据海南中心智能化作用,用大数据分析涉毒线索,依托机场、港口、铁路以及公安联勤检查站等执法站点,公开查缉毒品案件230起,加强寄递物流贩毒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倒查涉寄递物流毒品案件的企业及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我省侦破“2023-213”部级毒品目标非法经营“笑气”案(危险化学品),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名,堵截查获“笑气”56瓶1182升、净重539.86公斤,斩断了一条由四川、广东、山东等地向我省非法销售“笑气”的通道。
第二个方面是统筹司法协作,依法严惩新型毒品、未列管成瘾物质违法犯罪。省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指引》,通过适用“贩卖毒品未遂、妨害药品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罪名,有效破解了未列管成瘾性物质入罪难题,形成了有力的司法震慑。近三年来,全省共侦破涉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刑事案件682起(占全省案件总数的79.58%),依法刑事拘留1433人(占总刑拘人数的78.31%),缴获新型毒品100.45公斤(占缴获毒品总量的95.89%),有效遏制了新型毒品蔓延势头。
第三个方面是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分类实施专项打击。针对我省当前出现的依托咪酯、右美沙芬、“笑气”等麻精药品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问题,我们根据不同种类、不同滥用群体、同步贩卖渠道等特点分类施策。联合药监、卫健、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和特药购销监测预警体系,重点加强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等环节监管,开展零售使用环节追溯管理,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异常购药行为,对全省953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全域排查特药购销使用记录,成功预警药物滥用高风险人员500余名,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案件55起,追究175名违法违规经营者的刑事责任,对3家零售药店作出行政处罚,约谈2家药业公司,在行业内形成了有效震慑。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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