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海口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上线”

海拔新闻 2025-03-11 20:17:4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王辉)记者从海口市商务局获悉,为了推动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3月11日该局公布了2025年一季度海口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据了解,自2025年3月1日(含当日,下同)起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已于2025年3月1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2012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2019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海口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乘用车新车,凭在海口市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即可享受补贴,不受户籍和上牌地区限制。

补贴标准方面,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根据购买新车价格(价税合计)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10万元(不含)以下燃油乘用车每辆补贴1000元,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燃油乘用车每辆补贴2000元,20万元(含)以上燃油乘用车每辆补贴3000元;10万元(不含)以下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补贴3000元,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补贴4000元,20万元(含)以上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补贴5000元。据悉,2025年一季度海口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共计2300万元,资金有限,发完即止。

此外,海口还创新举措,设置“首展、首秀、首店”购车补贴。根据规则,自2025年3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在海口市发布“首展、首秀、首店”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凭在海口市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价格(价税合计)达5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10000元(首展、首秀、首店的车辆需汽车企业提前向海口市商务局备案登记)。

补贴申请所需资料方面,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取得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转让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取得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等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海口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范围;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2025年海口市“首展、首秀、首店”补贴支持范围。后续,海口市商务局将具体发布补贴申报细则以及申报方式。

【责任编辑:王文婷】

【内容审核:孙令卫】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