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建立台账并如实记录,东方新港冲锋再生资源经营部被罚款10.4万元

海拔新闻 2025-02-20 08:41:2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月20日,记者获悉,因拆解电动车过程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近日,东方新港冲锋再生资源经营部(个体工商户)被罚款10.4万元。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东方新港冲锋再生资源经营部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按照危险废物台账进行如实记录,只记录2024年8月份的台账,经现场对存放的废旧铅蓄电池进行过磅(过磅重量1.4吨),东方新港冲锋再生资源经营部已将废旧铅蓄电池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处理。东方新港冲锋再生资源经营部存在拆解电动车过程中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违法行为。

据悉,东方新港冲锋再生资源经营部注册地址是东方市八所镇疏港二路。针对东方新港冲锋再生资源经营部存在上述违法行为,2月13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东方新港冲锋再生资源经营部作出罚款10.4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王俊超】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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