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陵水批复沿海沙滩区域拟限时燃放区结果
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已正式批复沿海沙滩区域的7个拟限时燃放区,并依据《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要求,对外发布了相关情况及倡议。
一、拟限时燃放区申请批复结果
经陵水黎族自治县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以下区域经主体责任企业申请并获批准,转为限时燃放区:
1.环岛旅游公路大坡第三村海边停车场沙滩区域(责任企业:海南云海之尚旅业投资有限公司)。
2.碧蓝湾驿站沙滩区域(责任企业:陵水观海听涛商贸有限公司)。
3.清水湾四路沙滩(责任企业:陵水达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4.海南蓝湾绿城威斯汀度假酒店沙滩区域(责任企业:海南绿城高地投资有限公司酒店管理分公司)。
5.香水湾10号沙滩(责任企业:海南港和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区域因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转为禁燃区域:
1.赤岭村海边沙滩。
2.碧桂园君悦海沙滩区域。
二、相关要求与倡议
为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陵水黎族自治县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1.严格遵守规定: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陵水黎族自治县烟花爆竹禁燃管控规定,禁燃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限时燃放区域内,应按规定时段燃放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同时,鼓励采用电子鞭炮、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方式庆祝节日。
2.履行主体责任:经审核批准的限时燃放区责任企业,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燃放活动安全有序。属地乡镇政府应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管控。
3.积极参与监督:请广大市民树立监督意识,对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并举报。举报渠道包括“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10”报警电话。
4.了解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的,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5.提倡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正能量,拒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
(原标题:请注意!陵水批复沿海沙滩区域拟限时燃放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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