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海拔新闻 2024-12-30 15:46:4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 摄影报道)12月30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五场)——《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专场在海口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邸伟杰介绍,《若干规定》是全国首部关于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方面的立法,采取“小切口”立法形式,共二十三条,从适用范围、部门职责、进境环境安全监管要求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

《若干规定》明确环境安全准入管理的适用范围和相关部门职责。一是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货物、物品及运输工具的环境安全准入管理。二是明确部门职责。生态环境、商务、海关等主管部门对进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环境安全准入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对保税检测、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业务进行监督管理。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国际航行船舶进境口岸审批,负责进境口岸国际航行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监督管理工作。

明确对进境的货物、物品进行的环境安全监管措施。一是对非法进口固废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双无固废”的处置工作机制。二是对危险废物、再制造产品、进境人员携带物及放射性物品等特殊物品的准入管理规定。同时对中转货物的贮存场地明确应符合环境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对易腐烂变质类农产品管理,避免环境污染。

明确进境运输工具的环境安全监管。一是进境运输工具应依法向海关如实申报该运输工具及其载运货物、人员的情况,并明确载运货物的标准。二是对进境船舶的结构、配备的防污等设备和器材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对船舶排放的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废气等污染物、废弃物以及压载水、沉积物及其他有害物质明确相关要求。四是对载运货物进境的航空器发动机排出物提出具体要求。

明确保税检测、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三种新业态涉及的环境安全监管要求。一是明确三种新业态企业名单的确定程序并制订监督管理方案。二是强调企业开展保税检测、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业务应制定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污染防治方案。三是对企业用于保税检测、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的进境货物提出明确要求。四是对企业开展保税检测、保税维修、保税再制造业务明确环境污染防治要求。五是对三种不同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区分不同类型进行分类管理。

此外,《若干规定》明确了能力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从推动自贸港建设的角度出发,强调加强检验、检测、检疫机构建设,提升检测、检验检疫能力和效率,促进通关便利。二是为维护环境安全,强调强化应急保障,提升进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响应能力。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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