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1月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2起

海拔新闻 2024-12-07 19:45:5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12月7日,记者从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11月1日至11月30日,全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2起,其中发生在室外电动自行车火灾18起、室内4起,无人员伤亡。

从起火状态看,电动自行车充电起火5起,未充电起火17起;停放状态17起,行驶状态5起。

从起火原因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故障(热失控)引发10起,电气线路故障引发6起,正在调查5起,未确定原因1起。

从电池类型看,着火电动自行车电池为铅酸电池的8起、锂电池10起、正在调查4起;其中能够确认电池品牌的电动自行车火灾涉及4个电池品牌,分别是雅迪、天能、九汇、新能安。

从电动自行车品牌看,已查明的电动自行车火灾涉及8个品牌,分别是台铃、九号、小牛、小帅、金箭、爱玛、雅迪、青桔。

典型案例

案例一

11月1日,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50号秀英区机关第三宿舍区室外,一辆停放并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起火,起火原因为车辆电气线路故障。电动自行车品牌为爱玛,电池类型为铅酸电池。

案例二

11月6日,海口市美兰区美善路昌洋花园A区15号1楼室内一辆停放未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起火。起火原因为蓄电池故障(热失控)。电动自行车品牌为雅迪,电池品牌为雅迪,电池类型为铅酸电池。

案例三

11月15日,万宁市万城镇海汇花园室外一辆停放并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起火。起火原因为蓄电池故障(热失控)。电动自行车品牌为小牛,电池类型为锂电池。

案例四

11月16日,三亚市吉阳区大东海附近一辆行驶状态的电动自行车起火,原因是蓄电池故障(热失控)。电动自行车品牌为九号,电池类型为锂电池。

消防提醒

电动自行车为我们提供了生活便利,但其存在不少安全隐患,违规改装、飞线充电等不规范行为,都有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造成严重生命财产损失。消防部门提醒,使用电动车请务必遵守以下四点:

1.不进楼、不入户

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进楼、不入户,违反规定入户充电引发火灾将追究法律责任。

2.强源头、正渠道

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买“三无”产品。

3.室外充电不“飞线”

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在室外充电场所,不私拉电线“飞线”充电,充电时务必使用原装充电器。

4.不改装、不混用

不改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如续航里程明显下降,应立即更换电池,避免蓄电池“超期服役”“带病”运转,更换时应到正规渠道购置原装电池。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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