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恶魔!——从四个典型案例看如何警惕防范“全能神”邪教

人民法院报 2024-10-12 08:58:33

“神明”?恶魔!

——从四个典型案例看如何警惕防范“全能神”邪教

邪教是社会的毒瘤,严重侵害人们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与毒品、恐怖主义并称为当今世界三大公害。

“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实际神”等,在20世纪90年代初由邪教组织“呼喊派”骨干成员赵维山建立,是国内最具危害力的邪教之一。在党和国家严厉打击下,“全能神”邪教猖獗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其残存势力仍然暗流涌动,并分化衍生出其他变异组织,其现实威胁尚未完全消除。

近年来,涉及“全能神”邪教的案事件时有发生。“全能神”邪教组织是如何蛊惑民众、发展信徒、残害信众、聚敛钱财的?从本文提及的四个案例中,我们或许可以吸取教训,学会识别防范邪教惯用伎俩和“套路”,进一步警惕邪教侵蚀。

乘人之危 强制洗脑

关于今年热映的院线电影《周处除三害》,观众最为关注的莫过于主角陈桂林与邪教组织“新心灵舍”斗智斗勇、解救部分信徒的情节。

电影剧情中,遭受生活重创、对人生深感迷茫的陈桂林,自然而然成为了“新心灵舍”的猎物,在“尊者”的欺诈、洗脑式“关怀”下一度成为信徒。而利用各种手段,在弱势群体遇到困难、寻求慰藉的时候乘虚而入,正是邪教组织的“拿手好戏”。皖南医学院学生李某就是“全能神”邪教组织这一手段的受害者。

2019年3月,李某因在校期间精神空虚,经同学介绍接受“全能神”,每周受“思想浇灌”两次,6月前后开始正式参加邪教教会聚会,并在暑假期间被组织训练制作邪教视频。

之后,“全能神”邪教组织得寸进尺,要求李某放弃学业全职尽本分,李某遂伪造病历证明向学校谎称患有抑郁症,于2020年从皖南医学院正式办理退学手续,回蚌埠原籍从事邪教活动。

2021年回到蚌埠以后,李某被“全能神”邪教组织任命为小区头目,于2022年6月被公安机关抓获。为教育挽救李某,蚌埠有关部门开设了集中教育转化班,使其认清了“全能神”邪教本质,交代了信教经历及在蚌参与“全能神”邪教活动的有关情况。因悔过态度良好且年纪尚轻,检察机关对李某作出免予起诉决定。目前,李某已回归正常生活并从事文员工作。

除了向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下手,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收入水平偏低的中年女性,也是邪教组织蛊惑侵蚀的重点目标。

贵州省福泉市的潘某芝现年58岁,育有两男一女。2009年,潘某芝14岁的小儿子因患白血病医治无效死亡,其为偿还家庭债务到浙江打工,其间受邀参加“全能神”聚会。2014年,潘某芝返回贵州,于2015年正式加入“全能神”邪教组织并不顾家人反对频繁参加聚会活动。

因被长期洗脑,“全能神”邪教信徒往往对家人情感淡漠。2022年1月,潘某芝无视家人叮嘱,撇下生病的丈夫吴某祥独自在家,去参加“全能神”邪教活动。当晚吴某祥从家中楼梯摔下,直到第二天上午才被发现,因送医不及时医治无效死亡。为了让潘某芝继续尽本分,“全能神”邪教组织不断对其进行洗脑,称其丈夫的死是“神的考验”,削弱其愧疚感。

2023年5月,潘某芝被公安机关抓获,通过教育转化工作,逐步认清了“全能神”邪教的危害并表示不再参加邪教活动。2024年1月,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潘某芝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

假借宗教 拉拢蛊惑

“全能神”的头目赵维山,最早是一名基督徒。从近年的媒体报道中不难发现,冒用基督教名义是“全能神”邪教组织的典型特征,他们长期打着基督教的旗号,以欺骗、威逼等手段发展信徒。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甘棠镇居民马某信奉基督教,在黄山区基督教堂担任唱诗班老师。2022年,“全能神”邪教组织向黄山区渗透发展,利用疫情期间基督教堂聚会暂停、仪式取消等条件,指派“全能神”人员重点在教堂附近打探蛊惑信教群众,以聚会读经为幌子拉拢基督教信徒开展传教活动。

马某家住基督教堂附近,“全能神”人员利用其热爱文艺,擅长唱歌朗诵等特点,组织其观看大量“全能神”邪教组织拍摄制作的“文艺视频片”,以“全能神”教会注重文艺传播,马某可在教会中发挥其特长为诱饵,蛊惑其加入了“全能神”邪教组织。

但是,马某期待的文艺表演不仅没有如期到来,反而被要求以最亲近之人“发毒誓”,以此体现对“全能神”的“忠诚”,并在“全能神”人员的诱骗下提供了本地基督教信徒的身份信息和家庭住址,导致一批基督教信徒被“全能神”邪教拉拢蛊惑。

马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经教育转化,深刻认识到自己被“全能神”邪教所欺骗利用,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开展宣传工作,为当地肃清“全能神”邪教组织体系提供帮助。

衍生变异 招摇撞骗

近年来,“全能神”邪教衍生出多种变异组织,拉拢信徒的路径也从线下蔓延到了线上。这些组织同样冒用基督教名义,包装“精神偶像”,沿用“全能神”邪教教义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与此同时也少不了大肆敛财。

1994年,黑龙江省富锦市的农村妇女姜某娟开始信仰基督教,1999年加入“全能神”邪教组织。2015年,姜某娟宣称自己是“主耶稣的再来,就是耶和华神”,是“基督实际神的肉身转化”,批驳“全能神”教首赵维山是假祭司,建立了“全能神”变异组织“宇宙君王全能‘实际神’”。

该组织沿用“全能神”邪教教义,通过网络拉拢“全能神”人员加入。姜某娟编写了数本宣扬传播“全能神”的书籍材料等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收取钱物价值上百万元,并指使信徒到宗教堂点“传福音”,扰乱正常宗教活动秩序。

2018年2月,公安机关在吉林省长春市抓获姜某娟。同年,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姜某娟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目前,姜某娟仍在服刑中。

邪教组织蒙骗群众、危害社会,党和国家对邪教活动历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一方面,始终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邪教非法活动,依法打击少数顽固分子和头目,如案例中的姜某娟;另一方面,对于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一般群众,如案例中的李某、潘某芝、马某,则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的方针,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认清邪教组织的本来面目、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

反邪教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1997年,我国将邪教犯罪列入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9年、2001年先后颁布两个司法解释。2015年11月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提高了邪教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增加了数罪并罚的规定和致人重伤的入罪情形。2017年1月,“两高”发布《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之前的两个司法解释废止,进一步织密了法网。

近年来,除了依法严惩涉邪教犯罪,人民法院还深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反邪教普法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识别、自觉远离邪教,增强防范邪教的意识、提高抵御邪教的能力。

(原标题:“神明”?恶魔!——从四个典型案例看如何警惕防范“全能神”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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