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通报3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海拔新闻 2024-09-30 20:40:4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30日,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社会通报3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为陈某照非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案、临高临城徐琼春液化石油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储存燃气瓶案、海口钻井勘探基础工程公司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案。

陈某照非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据介绍,5月5日晚,陈某照驾驶琼C6AF83轻型仓栅式货车装载105瓶燃气瓶,从临高具临城镇昌拱村运往临高县城,途经临高县临城镇亲民巷被执法人员查扣,车辆运输的105个燃气瓶均充有天然气。

陈某照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而没有《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运输证明,只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陈某照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临高临城徐琼春液化石油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储存燃气瓶

据介绍,5月7日下午,由临高县住建局提供线索,联合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位于临高县临城镇兰琴村的符某丽私宅内查处一起违法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经查,符某丽为临高临城徐琼春液化石油点送气工,因在从事燃气经营中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擅自将未能及时配送的11个15公斤燃气瓶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被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截获。其中8个已充装,3个空瓶。

针对临高临城徐琼春液化石油点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责令其整改,并对涉案燃气瓶予以先行登记保存。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临高临城徐琼春液化石油点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口钻井勘探基础工程公司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据介绍,6月20日,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临高县住建局《关于移交二环路73号龙顺美食永兴兔肉店旁燃气管道泄漏事故进行处理的函》。经立案调查核实,6月7日下午,由于房屋承建施工队负责人王某要在二环路73号龙顺美食永兴兔肉店旁建设房屋,特委托海口钻井勘探基础工程公司进行地质勘探作业。海口钻井勘探基础工程公司在勘探作业前明知附近有燃气标识,但仍未会同燃气经营者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导致事故发生。该起破坏燃气管道事故,造成中压管道燃气泄漏,此次事故燃气管道被破坏外观呈圆形穿透状,约50CM,但因处置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口钻井勘探基础工程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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