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推出“放心消费单位”管理办法,促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30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南省将推出“放心消费单位”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放心消费在海南”活动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原国家工商总局等27部门联合自2017年12月开始开展“放心消费”行动。2018年4月以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29部门组织全省开展“放心消费在海南”活动,服务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2023年11月,海南在全国率先推广放心消费单位“在线承诺、星级管理、信用+智慧监管”的“海南模式”。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主、行业自律、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原则,鼓励全省各行各业经营主体自愿参与“放心消费在海南”活动。开发建设了“放心消费在海南”系统,已于2024年9月25日正式上线试运行。目前,活动已覆盖全省旅游、购物、餐饮等20多个行业,“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超9万家,海南整体消费环境明显改善,“放心消费在海南”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据悉,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的《海南省放心消费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办法》,海南省将“放心消费单位”星级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经营主体在符合“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申报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自愿通过“放心消费在海南”系统进行申报,即可成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自申报成功之日起,经营主体将进入为期45天的承诺公示期。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将有机会成为“星级放心消费单位”。
在审核过程中,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经营主体的申报承诺进行审核。其中,“三星级放心消费单位”和“四星级放心消费单位”将由系统自动审核,而“五星级放心消费单位”则需在系统自动审核的基础上,由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实地核查,并通过系统作出意见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星级的“放心消费单位”需满足不同的条件。例如,“三星级放心消费单位”需做到证照齐全、合法有效,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管控措施,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而“四星级放心消费单位”则需在“三星级”的基础上,公布售后服务或投诉电话,有专人负责处理消费投诉。最高级别的“五星级放心消费单位”则需承诺实行线下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设立消费纠纷处理机构或消费维权服务站,并设立消费维权先行赔付保障金等。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严格的监管和奖惩机制。对于未履行承诺的经营主体,将给予1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满后仍未履行承诺条款的,将予以降星直至取消星级。对于连续两次未履行承诺条款的经营主体,将给予黄牌警示并录入“放心消费在海南”系统进行公示。而对于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经营主体,则将直接取消其“星级放心消费单位”资格,并给予红牌警示。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办法》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海南省放心消费环境的建设,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同时,该局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放心消费在海南”工作的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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