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低慢小”航空器活动区域管理办法(试行)》10月1日起施行

海拔新闻 2024-09-26 16: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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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许文玉 史若木)9月26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场)——《海南省“低慢小”航空器活动区域管理办法》专场在海口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海南省“低慢小”航空器活动区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为2年。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澎介绍,通用航空业是国家高度重视的新兴产业。在通用航空业中,会大量使用到“低慢小”航空器。该类航空器涉及种类多、飞行总量大,飞行较为灵活和分散,监管难度高。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部署,海南自贸港将在2025年底前启动封关运作。随着海南自贸港通用航空业快速发展和飞行量进一步增加,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走私等违法活动的可能性也相应上升,需要抓紧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为规范‘低慢小’航空器管理,促进海南省通用航空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我们结合海南省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据介绍,《办法》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章、23条,在落实封关运作任务、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封关运作后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相关产业发展需求。主要特点如下:

(一)重点突出

《办法》涵盖了海南省内、进出内地、进出境外等3类场景的“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并将通用机场货物、物品、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的管理一并纳入,即明确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从事民用飞行活动的航空器,均需参照“低慢小”航空器进行管理。《办法》内容全面,且重点突出,主要聚焦现阶段封关运作要求下的“低慢小”航空器进出内地的管理工作。

(二)分类施策

一是针对省内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办法》压实了飞行活动组织者管理责任,建立飞行动态信息报送,以及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组织不定期随机抽查等制度。二是针对由内地进入海南自贸港的“低慢小”航空器及其载运的货物、物品,《办法》明确按照国内流通规定进行管理。三是针对海南自贸港前往内地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办法》强化了飞行活动组织者的管理责任,要求建立飞行动态、飞行计划、航空器、人员、货物等基本信息报送制度,飞行活动组织者核实、登记、查验、安全检查、安保管控与异常报告制度,以及公安、边检等部门的不定期随机抽查制度等;载运海关监管货物、物品前往内地及“低慢小”航空器属于海关监管货物、并作为货物被运往内地的,按海关规定管理;享受海南自贸港“零关税”等优惠政策的“低慢小”航空器前往或被运往内地的,还应当符合其他相应规定;入境外国人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当办理签证或居留手续。四是针对进出境外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延续现行的原则性规定。

(三)统筹发展和安全

一是为防范化解走私等违法活动风险,《办法》强化互联网监管,通过海南省低空飞行服务信息平台、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平台,建立报送与交换信息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信用管理体系;重点压实飞行活动组织者和管理部门责任。二是为保障封关运作后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相关产业发展,根据“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比较灵活和分散的特点,《办法》强化了服务便利化要求,通过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最大程度优化、简化管理;支持推动设有口岸的港口、火车站等场所增设临时起降点,设有口岸的机场向航空器积极合理开放等;对境外与海南自贸港之间的飞行活动在特殊情况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现行规定予以支持。

“下一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将积极会同相关单位落实好《办法》的实施工作,并与有关单位共同争取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的支持,研究制定促进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低空飞行服务平台,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努力构建全国最优的低空飞行环境。”黄澎说。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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