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航飞行服务站提供免费公共服务,可获取飞行所需航空服务

海拔新闻 2024-09-26 20:52:5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许文玉 史若木 摄影报道)9月26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场)——《海南省“低慢小”航空器活动区域管理办法》专场在海口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海南省“低慢小”航空器活动区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在“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理方面主要有两方面变化。此外,目前海南通航飞行服务站提供免费公共服务,社会公众可便捷办理各类民用航空器涉及军航管制部门及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单位的飞行手续;同时,还可以获取飞行所需的航空气象、航空情报等信息,得到告警和协助救援等服务。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澎介绍,《办法》主要基于地方政府事权、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新形势以及现行相关规定要求,在地方政府层面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执行内容,明确了各部门职责,重点加强了飞行活动基本信息管理,涉及中央事权的管理事项沿用现行规定,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新增设相关限制和审批事项。其中,飞行活动基本信息管理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是明确飞行活动基本信息报送渠道。《办法》规定,使用“低慢小”航空器开展省内飞行活动以及进出内地的飞行活动,飞行活动组织者、操控员等可按要求通过海南省低空飞行服务信息平台报送飞行动态、飞行计划等信息;对进出内地的飞行活动,涉及载客活动和货运活动的,飞行活动组织者可按要求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报送乘员、货物等信息。通过系统平台归口报送,提升了监管便利性。

二是明确进出内地管理要求。《办法》规定,对进出内地的涉及载客的飞行活动,飞行活动组织者应当按要求核实、登记并报送乘员相关信息;对进出内地的涉及货运的飞行活动,飞行活动组织者应当按要求核实、登记并报送货物相关信息。其中,载客活动是指民航局规定的通用航空短途运输、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等载客类活动,载人类、其他类等活动不需要报送乘员信息;行李物品、邮寄物品等物品不属于货物,不需要报送相关信息,但属于海关监管物品的应当遵守海关等规定,并办理海关等相关手续。

此外,如有以下3种情形的可以不另行报送飞行动态。第一,由于大部分无人驾驶航空器及部分有人驾驶航空器已具备自动广播飞行动态的功能,飞行活动组织者、操控员只需要保证相关功能有效,可以不再重复报送飞行动态。第二,在室内开展的飞行活动,一般都属于《办法》中“国家另有规定”的情形,可以不报送飞行动态。第三,使用有人驾驶航空器开展的飞行活动一般都会报告飞行计划执行情况,在此情况下可以不再重复报送飞行动态。“温馨提醒,如果不属于国家另有规定情形,并且使用自制无人驾驶航空器等不具备自动广播飞行动态功能的航空器开展飞行活动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完善自动广播飞行动态功能,或者联系海南省低空飞行服务信息平台报送飞行动态。”

黄澎介绍,《办法》中提到了海南省低空飞行服务信息平台,为最大限度盘活低空空域资源,促进通用航空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部署下,2010年海南成为首个全省域实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的地区,同时为了保障飞行自由便利,海南启动了通航飞行服务站建设工作,并于2013年建成投入使用,成为全国首个省级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站。

2018年,为统筹无人机产业发展和安全管控需求,更好促进无人机产业良性发展,根据国家空管委部署,海南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地区,开展了无人机综合监管试验平台建设试点工作,于2020年5月实现全国首个省级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即海南无人机综合监管试验平台正式运行,与海南通航飞行服务站合并运行。“《办法》中提到的海南省低空飞行服务信息平台功能也是由海南通航飞行服务站承担,具体可搜索“海南通航飞行服务保障系统”点击进入(https://hn.gafly.cn/LSS/)或通过电话0898-36357287进行联系。”黄澎说。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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