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琼中县城区3处路口启用违法抓拍设备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决定恢复启用县城3处违法抓拍设备:

1、国兴大道与营乘路十字路口信号灯;

2、国兴大道与兴教路十字路口信号灯;

3、国兴大道与龙溪路十字路口信号灯。

设备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届时上述路段将对违反信号灯通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敬请广大驾驶人相互转告、共同严格遵守,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9月23日

(原标题:关于启用琼中县城区3处路口违法抓拍设备的公告)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孙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