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

海拔新闻 2024-09-23 20:46:2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23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一车一档”要求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据介绍,海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

补贴对象分为3类。一是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二是报废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三是新购置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据悉,申请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应当在政策实施期内向其所在市县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报废更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信息进行审核,商务部门负责报废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信息审核,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报废更新车辆《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行驶证》信息审核。市县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商务等部门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同级财政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在收到市县交通运输部门报送的审核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发放。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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