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发布通知,事关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复学复课→

五指山市教育局 2024-09-08 21:40:03

五指山市教育局

关于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复学复课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校外培训机构:

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决定于9月7日19时40分终止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复学复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学复课时间

从9月9日(星期一)起,全市所有学校(含省属高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中学、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寄宿制学校可以在9月8日(星期日)12时后分时段组织学生返校。

二、复学复课要求和提示

1.要继续密切留意灾害性天气最新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做好强降水及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防御工作,提前对校舍、围墙、校内电路及设施设备等安全情况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要扎实做好校园卫生防疫、食品和饮用水安全、消毒清洁等工作,确保校园环境卫生安全。

3.要加强对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和提醒,特别要提醒注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存在交通不通畅时,提醒学生不可强行通过。同时,各学校要利用复学后的第一节课,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饮食安全、防溺水等,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要合理安排教学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台风影响的实际情况,调整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程,确保教学进度不受影响。

请各省属学校、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校外培训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复学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

五指山市教育局

2024年9月8日

(原标题:五指山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复学复课的通知)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符 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