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通报!涉及营根手拉手超市

海拔新闻 2024-08-30 17:48:3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30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通报显示,琼中营根手拉手超市销售应当标注水效标识而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

据介绍,8月29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投诉对琼中营根手拉手超市涉嫌销售应当标注水效标识而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琼中营根手拉手超市存在销售应当标注水效标识而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

琼中营根手拉手超市位于琼中县营根镇海榆路。8月30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琼中营根手拉手超市上述违法行为予以通报。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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