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发布3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这3家公司被罚款合计67.4万元

海拔新闻 2024-08-29 13:44:0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29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2023年以来查处的3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万宁泰润实业有限公司、万宁北大页岩建材有限公司、万宁恒尚槟榔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合计67.4万元。

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万宁泰润实业有限公司被罚款21.6万元

据介绍,2024年1月11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万宁市生态环境局对万宁泰润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委托有资质环境检测机构对万宁泰润实业有限公司的锅炉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结果表明,万宁泰润实业有限公司锅炉废气排放口连续三次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197mg/m³、156mg/m³、170mg/m³,超过《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024年3月14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万宁泰润实业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万宁泰润实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1.6万元的行政处罚。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万宁泰润实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反映出部分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重视不够,最终导致超标排放污染物。排污单位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稳定运行,杜绝超标行为再次发生。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仍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万宁北大页岩建材有限公司被罚款26.3万元

据介绍,2023年11月29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万宁北大页岩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万宁北大页岩建材有限公司页岩砖项目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1日,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申请延续。现场检查时,万宁北大页岩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正常,通过调阅资料发现,万宁北大页岩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下半年停产,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后未申请延续情况下,擅自于2023年9月投入开工生产,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

2023年12月19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万宁北大页岩建材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万宁北大页岩建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6.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万宁北大页岩建材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仍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案中,万宁北大页岩建材有限公司因停产后恢复生产,存在排污许可证到期后,未及时申请延续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继续排放废气的违法行为。部分排污企业认为处于停产或者关闭状态时,无需落实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要求的错误认识应当纠正。只要排污单位还存在污染物排放行为,就仍应持有排污许可证,在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不再有排污行为后,由排污单位申请注销排污许可证。

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水污染物,万宁恒尚槟榔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19.5万元

据介绍,2023年11月20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万宁恒尚槟榔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万宁恒尚槟榔有限责任公司槟榔青果生产线的生产废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入雨水管网,经过雨水管网排出外环境。根据万宁市生态监测站对万宁恒尚槟榔有限责任公司4处排污口抽取水样监测报告显示,万宁恒尚槟榔有限责任公司排污口排放的污水中存在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氨氮等四项因子超出《海南省槟榔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6/455-2018)排放标准。

2024年1月12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万宁恒尚槟榔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万宁恒尚槟榔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19.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万宁恒尚槟榔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案中,该局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多部门配合联动,充分打好环境保护“组合拳”,坚持以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赋予的执法监管手段落到实处,形成强大震慑力,促使企业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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