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调整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海拔新闻 2024-08-28 17:40:5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8月28日,记者获悉,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7日发布《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对海南省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通知》显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峰谷电价及价差保持不变,峰平谷各8个小时保持不变。

《通知》称,在调整峰平谷时段有两方面,一方面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用电类别分为迎峰度夏阶段和非迎峰度夏阶段。其中,迎峰度夏阶段为4月至9月,峰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16:00-24:00;平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0:00-02:00、10:00-16:00;谷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2:00-10:00。非迎峰度夏阶段为10月至次年3月,峰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16:00-24:00;平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8:00-16:00;谷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0:00-08:00。

另一方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用电分为迎峰度夏阶段和非迎峰度夏阶段。其中,迎峰度夏阶段为4月至9月,峰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16:00-24:00;平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8:00-16:00;谷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0:00-08:00。非迎峰度夏阶段为10月至次年3月,峰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16:00-24:00;平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6:00-12:00、14:00-16:00;谷段时间共8小时,具体时段为:00:00-06:00、12:00-14:00。

《通知》要求,各市县公交公司应向当地供电局申请办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专用充电站(桩)用电。当地供电局现场勘查并装表计量后,对专用充电站(桩)执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每次执行专用或非专用充电站(桩)的周期需保持12个月不变。各市县公交公司必须严格落实“专桩、专用”要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专用充电站(桩)严禁向非新能源公交车辆提供充电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调整后的电动汽车峰谷电价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相关旧政策或通知将废止。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肖 好】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