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范进行维保,广东中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海口被罚

海拔新闻 2024-08-19 20:25:4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1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案件显示,因不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保,近期,广东中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没款12350元,涉及海口市碧桂园公园上城小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调查结果指出,广东中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于4月1日开始对海口市碧桂园公园上城小区使用的40台电梯进行维保,并与碧桂园公园上城小区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电梯的月保养费为350元/台。5月10日,该局执法人员到海口市龙华区梧桐路与迎宾大道交叉路口西南侧碧桂园公园上城小区检查使用的特种设备。经检查发现《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使用编号:2号楼二单元货梯,其中内容在4月1日和4月15日日期出现明显涂改情况。现场对监控室的检查发现,4月15日对当天的监控视频回放进行观看,未有维护保养电梯的情况。检查当天电梯依然正在正常通电使用。广东中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该电梯的维护保养方,4月未履行职责,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当月收取2号楼二单元货梯维护保养费用350元,故广东中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为350元。

据悉,广东中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由溧阳中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乳源县乳城镇迎宾南路乐源公寓103号。广东中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不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保的行为,属于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违法行为。8月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责令广东中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广东中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50元、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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