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两辆货车相撞 海口交警提醒

海拔新闻 2024-08-19 16:04:0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日前,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发生一起两货车相撞事故,所幸无人伤亡。

据介绍,8月13日12时50分许,许某盛驾驶车牌号为琼A82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琼AW0**挂车,沿海南环岛高速公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高速公路14公里路段时,由于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遇到突发情况时,许某盛避险措施不当,撞上了前方陈某锋驾驶的车牌号为桂E567**的重型仓栅式货车,造成两车损坏无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海口公安交警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检验鉴定、调取监控视频等认定当事人许某盛因遇险措施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因此,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认定当事人许某盛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陈某锋无责任。

城市里,车辆密集,插队现象频发,安全距离常常在不经意间被压缩,而在高速公路上,超车、插队同样挑战着驾驶者的反应速度和预判能力。每个司机都可能是下一个事故的引发者,也可能是事故的受害者。

“不保持车距,在车祸中,因为撞击的巨大冲击力,就很有可能将人从车内甩出车外,或者在车内翻滚反复撞击,而安全带的作用是起着约束位移和缓冲作用,吸收撞击能量,化解惯性力,防止或减轻驾乘人员受伤的程度。”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安全车距,切勿跟车过紧。在上车后,第一件事就是系好安全带。希望每一位驾驶员都能牢记交通安全法规,谨慎驾驶,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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