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飙车炸街”,海南公安交警严查!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为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根据公安部交管局部署要求,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于8月9日至11日组织全省公安交警,严查酒驾醉驾、“飙车炸街”“三超一疲劳”等违法犯罪行为。
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警力3000余人次,出动警车900余辆次,现场查处机动车酒驾醉驾298起,无证驾驶285起,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14161起、无牌车辆上路90起,机动车经“斑马线”不停车礼让行人177起,未粘贴反光标识209起。
案例一:是药也是酒 喝后上路算酒驾
8月9日上午,万宁公安交警在南桥镇南林市场路段开展路面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琼C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陈某庆身上充满酒气,便让其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陈某庆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陈某庆称,当天上午,其因腰痛喝了半杯自酿药酒,以为药酒不是酒,便驾车上路行驶。随后,执勤民警在对其进行身份核查的时候还发现,陈某庆的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已被依法注销。
处罚结果: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无证驾驶机动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陈某庆被处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5日。
案例二:滥用远光灯 刺眼致盲危害大
8月9日夜间,琼中公安交警在辖区路段设卡开展路面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开着非常刺眼的远光灯,便让该车辆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经了解,驾驶人陈某离开高速后忘了将远光灯调整为近光灯。随后,执勤民警告知驾驶人陈某,在城区照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远光灯会使对向车辆驾驶人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处罚结果:因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驾驶人陈某被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三:货车超载100% 别让“货”成“祸”
8月9日19时,澄迈公安交警在辖区路段设卡开展路面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琼C牌轻型厢式货车涉嫌超载,便让该车辆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经核查,该车限制载货2.8吨,所载货重13.13吨,超载率达368%。随后执勤交警对驾驶人洪某奇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听完后洪某奇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保证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处罚结果:因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百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洪某奇被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暂扣6个月,并暂扣机动车。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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