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售房,五指山天镕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没782340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7日,记者获悉,因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售房,五指山天镕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没款782340元,涉及五指山雨林璞玉项目。
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五指山天镕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于2023年1月13日与卢某晒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将五指山天镕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五指山市沿河南东路16号雨林璞玉项目中的B1栋503号房、505号房销售给卢某晒。卢某晒于2023年1月13日和1月14日分别向五指山天镕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40万元和38万元房款,截至2024年4月26日,五指山天镕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退还给卢某晒78万元房款。五指山天镕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为78万元。
据悉,五指山天镕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五指山市海榆南路3公里处海南林科所通什分所。针对五指山天镕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8月5日,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五指山天镕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8万元、罚款234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另悉,今年2月8日和5月7日,五指山天镕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被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过,均涉及雨林璞玉项目。具体情况:
因五指山天镕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雨林璞玉(小区住宅楼)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海南澳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遭工人投诉存在欠薪行为,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介入调查,欠薪情况属实,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五指山天镕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24年1月15日前支付67名劳动者工资共计2787677元,五指山天镕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未支付。因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2月8日,五指山天镕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19999元。
此外,五指山天镕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五指山雨林璞玉(小区住宅楼)项目的建设单位,存在未依法向项目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违法行为。5月7日,五指山天镕雨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7万元。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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