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通报三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六名村干部被处分
近日,乐东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乐东县抱由镇排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符陈强等4人设立并使用“小金库”问题。2017年10月,时任排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符儒政提议,并与时任村党支部委员符陈强、村委会副主任符伟扬和村党支部委员符学成商议决定,通过虚列开支的方式套取资金。截至2019年11月,共套取资金27250元用于村务开支。2021年4月,排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符陈强与符伟扬、符学成商议决定沿用虚列开支的方式套取资金。截至2021年12月,共套取资金9150元用于村务开支。此外,符陈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符陈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符儒政、符伟扬、符学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乐东县志仲镇志强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成不认真履职,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2018年7月,志强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成在发包集体土地时,未对地块面积进行测量,导致合同面积与实际发包面积不符,造成集体资产流失。2020年7月,杨成收受承建志强村工程项目的个体商人所送高档香烟。2024年6月,杨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乐东县尖峰镇抱罗村第四村民小组副组长麦林强为他人承租土地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费问题。2022年至2024年,麦林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承租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费5000元。2024年2月,麦林强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其亲属赚取土地出租介绍费并收受好处费7000元。2024年5月,麦林强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原标题:乐东:通报三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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