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发布2批次农药残留超标不合格食品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24日,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批次不合格食品。
据介绍,近期,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3批次,检出2批次样品不合格,均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2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东方四更百发零售店(地址:省东方市四更镇中心大道28号)销售的橙子(生产日期/批号:2024-05-14),其中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联苯菊酯的检测结果是0.13mg/kg,标准值为≤0.05mg/kg,超标1.6倍。
联苯菊酯是一种杀虫谱广、作用迅速,在土壤中不移动,对环境较为安全,残效期较长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长期接触可能对人体神经、生殖及免疫系统等产生危害。
二、东方新街王初连蔬菜摊(地址:东方市三家镇三家市场5号摊位)销售的白萝卜(生产日期/批号:2024-05-16),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检测结果是0.034mg/kg,标准值为≤0.01mg/kg,超标2.4倍。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都是广谱杀虫剂,人体若接触大量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安全间隔期为21天,而白萝卜的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说明其可能在喷洒高效氯氟氰菊酯和氯氟氰菊酯农药后,不到21天就被销售,从而导致该农残超标。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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