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警方刑拘一名电诈“帮凶”
五指山警方
2024-07-17 19:36:33
把自己名下的银行卡
出借给他人
帮助他人到取款机取现
就能轻松赚到“好处费”
遇到这样的机会你会心动吗
千万别呀
如果你心动了、行动了
你可能就摊上事了
警方就找上门来了
近日,五指山一男子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并帮他人到银行自动取款机取现,最终被五指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7月13日,五指山市公安局河北派出所在工作中获取一条“断卡”线索称,犯罪嫌疑人王某吉名下的银行卡关联一起电信诈骗案件。获取线索后,民警依法传唤王某吉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左二为嫌疑人王某吉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吉在一社交软件平台上看到一则代购免税品可挣钱类的视频,关注私聊后对方引导王某吉添加微信私聊,在微信上向王某吉介绍做代购事项。后双方见面,对方称公司银行卡限额,让王某吉用自己的银行卡接收一笔10万元的钱款。款到账后,对方要求王某吉取现,但因未事先预约无法取现超5万元,便将其中的48000元取现出来交给对方,对方给了王某吉1000元的“好处费”。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吉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五指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要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如果为贪图小利而出售、出借、出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极有可能会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等犯罪提供便利,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受到法律的严惩。如发现涉及“两卡”违法犯罪行为,请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标题:夏季行动 | 五指山警方刑拘一名电诈“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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