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3名干部被通报

清廉海南官网 2024-07-08 22:13:12

近日

文昌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

农房报建领域群众身边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分别是:

一、锦山镇罗豆居党总支部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林英梅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问题。2020年至2023年,林英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测量回收国有土地、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地农转用手续以“两”巡查处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7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7万元。此外,林英梅还存在其他法问题。2024年5月,林英梅被开除党籍,责令辞去锦山镇罗豆居居委会主任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锦山镇罗豆居居民委员会排坡居民小组原组长王康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问题。2021年,王康利用担任罗豆居居民委员会排坡居民小组组长、排坡居民小组“两”工作小组巡查员职务上的便利,对建行为予以包庇,先后4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万元。此外,王康未履行对辖区内“两”问题制止上报职责,导致他人规超规定层数建设楼房。2024年6月,王康被责令辞去锦山镇罗豆居排坡居民小组组长职务。

三、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资源建设行政执法大队规划建设执法中队副中队长黄宏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2021年6月至9月,黄宏在履行“两”督导巡查工作职责过程中,对巡查发现的锦山镇罗豆居规建房问题没有时制止和上报查处,致使房屋持续法建设,造成不良影响。此外,黄宏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4年6月,黄宏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原标题:南3名干部被通报)

【责任编辑:李彦

【内容审核:钟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