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琼海市人民法院 2024-07-08 20:40:25

7月3日,琼海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许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并当庭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琼海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12名,并联合市委政法委、潭门镇政府共同组织干部、邮政快递从业者共50余人旁听庭审。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某自2017年任潭门邮政支局揽投员起,为了赚取更多揽收快递件运费提成,明知非法运输砗磲、玳瑁等制品系违法犯罪行为,仍从琼海市潭门镇地区客户手中揽收并打包砗磲、玳瑁等动物制品,利用邮政快递平台寄往北京、河南、山东等地买家手中。2019年至2024年期间,许某从四人手中揽收、打包砗磲、玳瑁制品进行寄递,以上四人贩卖砗磲、玳瑁制品交易额共52920元,且从另外多人手中非法揽收、打包砗磲、玳瑁等制品进行寄递,运费共计8068元。后民警将许某抓获,并当场查扣到其揽收来准备进行寄递的砗磲、冠螺等制品共计147件,经鉴定146件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价值人民币1761元。

被告人许某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价值人民币62749元,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犯罪所得,遂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中,法官在详细阐述案件事实,法律依据的同时,以案释法向旁听人员阐述了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要牢牢树立生态底线意识和法律红线意识,决不能实施非法猎捕、买卖和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行动,坚决抵制危害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投身生态保护事业,为野生动物创造安全家园。

(原标题:琼海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责任编辑: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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