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警方“全链条”打击危害鸟类资源犯罪,抓获5人!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琼海警方坚持以“昆仑”“清风”专项行动为抓手,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断链条、追流向”的工作要求,把依法打击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坚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决斩断犯罪链条。
近日,琼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以梁某锐涉嫌非法狩猎案为突破口,梳理出3起非法收购、食用野生动物案件线索,依法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并刑事拘留1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嫌疑人王某泽。
案情回顾
2023年11月7日,琼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使用电子诱捕器猎捕候鸟。接报后,森林分局组织警力连夜蹲守,于次日清晨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锐,成功解救了8只受困鸟类,并在其住处搜查到非法猎捕工具以及活体和死体鸟类一批。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梁某锐供述了其长期以来通过使用电子诱捕器和架设捕鸟网的方式,共抓捕了大量野生鸟类,并将鸟类出售和食用的犯罪事实。因涉嫌非法狩猎罪,犯罪嫌疑人梁某锐已被琼海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为贯彻全链条打击工作要求,彻底查清该案犯罪上下线及涉案野生鸟类去向,琼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办案民警对该案进行全面梳理,深挖细查,广泛收集证据,从该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泽明知其购买的野生鸟类系梁某锐非法猎捕所得,仍多次予以收购后加工食用,达到了一定数量,其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琼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立案侦查,于今年6月17日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泽传唤到案,王某泽对其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同时,办案民警通过进一步审讯深挖、调查取证,陆续在该案中发现违法行为人张某旺、蒋某宁、王某兰等3人于2023年10月、11月期间购买了梁某锐非法猎捕的野生鸟类并带回家加工食用,该3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食用野生动物,根据管辖职责,琼海市公安局依法将该3起案件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3人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12000元、6000元和14700元的行政处罚。
琼海公安温馨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公共财产的一部分,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捕猎、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琼海公安机关将坚持网上网下一起打、源头终端一起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高发势头,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以非法狩猎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价值一万元以上的;
(二)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的;
(三)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狩猎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九条 明知是非法捕捞犯罪所得的水产品、非法狩猎犯罪所得的猎获物而收购、贩卖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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