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海鲜摊被警告、罚没款50185元,原因是……

海拔新闻 2024-07-03 20:55:0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发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海口秀英鲜和乐海鲜摊被警告、罚没款50185元,原因是采购食用农产品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保存相关凭证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虾蛄(濑尿虾)、龙胆石斑。

据介绍,2022年10月9日,受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检测机构对位于海口市秀英区五源河农贸市场内的海口秀英鲜和乐海鲜摊销售的虾蛄(濑尿虾)进行抽样并送检。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6月28日,受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检测机构对海口秀英鲜和乐海鲜摊销售的龙胆石斑进行抽样并送检。经抽样检验,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口秀英鲜和乐海鲜摊于2022年10月9日购进不合格虾蛄(濑尿虾)15斤,进货价格85元/斤,销售价格90元/斤,违法所得为75元;于2023年6月28日购进不合格龙胆石斑11斤,进货价格45元/斤,销售价格55元/斤,违法所得为110元。因海口秀英鲜和乐海鲜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虾蛄(濑尿虾)、龙胆石斑无法溯源,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的情形。海口秀英鲜和乐海鲜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虾蛄(濑尿虾)、龙胆石斑的行为,被检出的检验项目并非海口秀英鲜和乐海鲜摊添加,海口秀英鲜和乐海鲜摊也不具检验能力,不知道购进销售的虾蛄(濑尿虾)、龙胆石斑不合格,因此不是海口秀英鲜和乐海鲜摊原因造成检测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据悉,针对海口秀英鲜和乐海鲜摊采购食用农产品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保存相关凭证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虾蛄(濑尿虾)、龙胆石斑的违法行为,2024年6月1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法责令海口秀英鲜和乐海鲜摊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海口秀英鲜和乐海鲜摊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5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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