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4-07-01 10:05:12

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秋季幼儿招生工作方案

为落实《幼儿工作规程》、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海南省规范学教育办学行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龙华区幼儿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正、平稳有序,结合龙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区级统筹,落实幼儿主体责任。全区幼儿招生工作坚持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落实幼儿招生主体责任,各幼儿结合本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组织招生工作。

二)坚持规范有序原则。坚持开原则,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增强幼儿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按照户籍优先、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依据的入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三)坚持便民惠民原则。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机器管招生”工作要求,幼儿招生工作纳入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统一管理。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简化入学材料,强化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动”,群众“少跑动”甚至“零跑动”。

二、招生对象

、民办幼儿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移一年。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还符合如下条件:

1.幼儿具有海口市户籍,在海口市龙华区实际居住;幼儿为非海口市户籍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海口市居住证》,并在海口市龙华区实际居住。港澳台侨、外国籍幼儿参照本市户籍执行。

2.幼儿健康体检合格。监护人自行携带幼儿到有保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健康体检。

三、招生时间

2024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招生时间为7月1日—7月31日。其中,办幼儿为7月1日—7月21日,民办幼儿为7月1日—7月31日。

四、办幼儿招生

一)招生办法

1.区属办幼儿面向全区招生,招收实际居住在本区的幼儿。

2.小区配套幼儿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小区业主子女,有剩余学位的面向社会招生。幼儿及监护人在本市无房产,且随祖辈共同居住,视同业主子女。当符合入条件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当符合入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位录取。

二)招生程序及日程安排

1.网上申请7月1日12:00—7月8日12:00)

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申请就读本区办幼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幼儿招生服务平台”申请学位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登录入口:“海口教育发布”微信众号、海口市教育局官网、海易办APP。

监护人根据服务平台相关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登记。可最多选择2所办幼儿进行申请。

网上申请不分先后次序,在网上申请截止时间监护人可对网上申请信息和事项进行修改。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进行申请的,视为放弃本区办幼儿学位申请资格。

2.资格审核7月15日

资格审核工作依托“海口市幼儿招生服务平台”,实现“机器管招生”。审核以线上审核和线下审核两种方式进行。幼儿根据海口市入办法和居民户籍、居住等全省共享数据对网上申请信息进行线上审核,作出审核意见。对共享数据无法直接线上审核的,幼儿可进行线下审核,幼儿告知监护人补充相关入学材料,并对补充材料再次进行审核,作出审核意见。

审核结果在服务平台、幼儿网站微信众号)、示栏等处示3日。对示有异议的,监护人可在示截止时间向幼儿提出异议。幼儿对监护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监护人。审核结果如有变动的,幼儿就变动部分示。

3.7月18日

当符合入条件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符合入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通过“海口市幼儿招生随机位系统”进行位,确定录取名单。

出拟录取名单后,各出递补幼儿名单。拟录取幼儿出现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学位、逾期不交材料等导致名额空缺的情况时,将从递补幼儿名单中依次等额递补。如拟录取名单没有出现空缺情况,递补名单将不会被启用。补录幼儿以幼儿通知为准。

双胞胎多胞胎)申请入的,申请人可选择“一号位,同录取”方式进行申请。网上报名时,注明“双胞胎或多胞胎”。如中幼儿是双胞胎或多胞胎,该幼儿将获得2个或多个拟录取资格。如随机抽取拟录取幼儿名单中最后一名为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幼儿应同时拟录取。

4.示名单7月20日

幼儿示录取新生名单,示时间不少于3天。

5.报名注册7月21日

幼儿通知被录取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办理录取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民办幼儿招生

一)招生办法

民办幼儿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在海口市范围内招生。符合入条件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符合入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通过随机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生程序及日程安排

1.网上申请7月1日12:00—7月23日12:00)

申请就读民办幼儿,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幼儿招生服务平台”,根据服务平台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申请,可选择1所民办幼儿进行申请。

登录入口:“海口教育发布”微信众号、海口市教育局官网、海易办APP。

2.资格审核7月26日

资格审核工作依托“海口市幼儿招生服务平台”,实现“机器管招生”。审核以线上审核和线下审核两种方式进行。幼儿根据龙华区入办法和居民户籍、居住等全省共享数据对网上申请信息进行线上审核,作出审核意见。对共享数据无法直接线上审核的,幼儿可进行线下审核,幼儿告知监护人补充相关入学材料,并对补充材料再次进行审核,作出审核意见。

审核结果将在服务平台、幼儿网站微信众号)、示栏等处示3日。对示有异议的,监护人可在示截止时间向幼儿提出异议。幼儿对监护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监护人。审核结果如有变动的,幼儿就变动部分示。

3.7月28日

当符合入条件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符合入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通过抽签或电脑号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4.示名单7月30日

幼儿示录取新生名单,示时间不少于3天。

5.报名注册7月31日

幼儿通知被录取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办理录取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幼儿要提高认识,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强化招生组织,规范招生管理,确保幼儿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区教育局加强民办幼儿管理,严格审核民办幼儿招生资格,依据办规模核定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布幼儿招生信息,具体包括:招生幼儿、性质普惠和非普惠)、招生计划、保教费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未经区教育局审核的民办幼儿不得招生。各幼儿是招生工作责任主体,负责本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负责入资格审核和录取工作。长是幼儿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来访家长的接待和政策解释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政策。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幼儿要严格执行幼儿招生工作纪律要求,规范招生管理。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学位费占位费),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款,严禁跨学期预收保教费。除幼儿健康检查外,严禁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不必要的信息采集。

四)强化招生过程监管。区教育局和纪检驻组要加强对幼儿招生入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7月1日—8月31日,区教育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各幼儿招生组织、审批录取等工作进行抽查。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五个监督,即行政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众监督,确保平、正、开,严密、严格、严谨。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龙华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898-66568640。

原标题: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秋季幼儿招生工作方案)

【责任编辑:李彦

【内容审核:钟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