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中铁二局被罚款约336万元
海拔新闻
2024-06-18 08:51:1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6月18日,记者获悉,因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33593.52平方米,近期,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3359352元,涉及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口市自然和规划局秀英分局于2020年11月2日批复同意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口市海榆西线南侧、秀英区西秀镇祥堂村祥堂山(原海口恒兴建材厂)内临时使用土地建设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TJ3合同段项目临时办公室、钢筋加工厂、工人宿舍区和拌合站,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两年。目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已届满,但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仍未交还土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违法行为,拒不归还的土地面积为33593.52平方米,涉及建设用地、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
据悉,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西南铁路工程局,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通锦路16号。针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5月16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法责令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交还临时使用的土地,并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359352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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