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交警曝光一批酒驾醉驾驾驶员,请引以为戒!
为确保临高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严查严处、严整严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平安畅通路。
然而,在如此高压严管态势下,仍有一些驾驶人抱有侥幸心理,违法驾车上路,现对典型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警示震慑广大驾驶人朋友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案例一
2024年6月13日8时许,临高交警依托“路长制”勤务模式于行政路富罗广场路段开展日常巡逻管控工作时,发现驾驶人黎某华在驾驶琼C****1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时左右摇晃极其危险,执勤警员随即将其依法拦截检查。当执勤警员示意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件时,一股浓浓的酒味扑鼻而来,执勤警员立即让驾驶人接受酒精检测检查。
经现场4G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驾驶人黎某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3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属于逾期未年检。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案例二
2024年6月13日10时许,临高交警依托“路长制”勤务模式联合美良派出所于调楼至美良路段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琼C****J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随即将其依法拦截检查。当执勤警员示意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件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执勤警员立即让驾驶人接受检查。
经现场4G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驾驶人林某才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在对其身份进行进一步查验时,发现该驾驶人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临高交警对驾驶人林某才未佩戴安全头盔、饮酒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450元并拖移车辆的处罚。
案例三
2024年6月14日9时许,临高交警依托“路长制”勤务模式于党校路段开展日常巡逻管控工作时,发现驾驶人王某旺在驾驶琼C****9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时左右摇晃极其危险,执勤警员随即将其依法拦截检查。当执勤警员示意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件时,一股浓浓的酒味扑鼻而来,执勤警员立即让驾驶人接受酒精检测检查。
经现场4G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驾驶人王某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在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属于逾期未年检。经进一步身份查验,发现驾驶人王某旺的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临高交警对驾驶人王某旺饮酒驾驶机动车、逾期未年检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13分并扣留车辆的处罚。同时因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将依法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不管喝了多少酒
一旦触犯了“酒驾醉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莫让团聚的
欢乐变质 乐极生悲
交警这就给你
算算酒驾的成本
一杯酒
可能拉近人与人的距离
一次酒驾
却会拉开你和家人的距离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牢记
生命只有一次
酒驾不可“尝”试!
(原标题:【酒醉驾曝光台】临高交警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请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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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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