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吃肉!海口严厉打击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并公开征集线索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今年4月起,海口市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对畜禽养殖、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开展全链条整治。6月1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征集违法线索。
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公开征集违法线索涉及肉类产品养殖和调运环节、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肉类产品养殖和调运环节,养殖场(户)存在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的;未按规定自行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的;存在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的。屠宰场、收购贩运者、“点对点”引入省外活体肉用牛羊交易场所不按照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畜禽,实际运输的数量少于动物检疫证明载明数量且无正当理由的;存在运输用于继续饲养或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启运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存在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的。
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代宰企业存在“只收费不检验”的;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的;未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存在收购、经营病死畜禽的;存在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违法行为的。存在私屠滥宰行为的。无害化处理场所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存在病死畜禽被“调包”的。
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肉类产品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未按规定查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的。存在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猪、羊、驴)肉制品的,或者以次充好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举报电话:0898-12345、12315,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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