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 海南康臣医药有限公司被罚没款203万元
海拔新闻
2024-06-12 08:38:0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6月12日,记者获悉,因在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近期,海南康臣医药有限公司被罚没款2033671.05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南康臣医药有限公司为了谋取交易机会,促进其骨科耗材产品的销售,2015年9月到2020年2月期间,每月初以上月销售额25%的回扣款送给时任琼海市人民医院骨关节外科负责人冯某和骨病外科负责人胡某某共计236.24万元。海南康臣医药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商业贿赂的违法事实。
据悉,海南康臣医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8号金濂苑写字楼2层201-206。针对海南康臣医药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5月20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南康臣医药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433671.05元、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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