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已开展3宗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用海试点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 徐明锋)6月7日,“加快推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第九场)——“向海图强 打造海洋新质生产力重要实践地”专场举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域海岛管理处处长朱耀强在会上介绍,目前,12个沿海市县已上架151宗、总面积18444公顷“净海”,累计完成8宗、1223公顷“净海”出让。
朱耀强介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持续开展自然资源管理制度的集成创新,全力以赴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海洋强省建设。
一是规划引领,陆海统筹海洋产业布局。一是优化调整养殖用海空间布局。促进养殖区转移至水交换条件好、环境优良的湾外、深水区域,推动海水养殖产业升级。规划建设休闲型、养护型、增殖型海洋牧场,培育一批海洋生态牧场综合体,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允许在适宜渔港或岸段建设海洋牧场所需的岸基配套生产服务设施。二是优化港口层次结构和布局。以“四方五港”为重点推进港口资源整合,以洋浦港为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海口港为综合性枢纽港,三亚港、八所港和清澜港为地区性重要港口,支持三亚港南山港区建设科考母港,加快构建布局完善、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全省港口一体化发展格局,更好服务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按照全岛封关运作要求,加快口岸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三是择优集约发展沿海工业。大力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布局,科学开发利用西部海域资源,有序推进儋州洋浦、东方等海上风电开发,合理规划布局海上风电建设空间和登陆点选址;大力推进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建设,打造功能完备、开放共享的国家级深海试验场。四是优化滨海旅游开发布局。统筹滨海旅游资源开发,加快拓展海上旅游发展新空间,高标准推进滨海旅游工程、服务设施项目和旅游综合体建设,加强山海协作、联动发展,形成环岛北部历史文化旅游带、东部休闲运动旅游带、南部休闲度假旅游带和西部生态观光旅游带等四大滨海特色旅游集聚带。
图片来源于“海南发布”公众号
二是创新驱动,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一是出台重点行业用海要素保障政策。印发《关于支持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有关用海政策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往岸上走、往深海走、往休闲渔业走”渔业发展战略部署,减轻渔民负担,切实保障海洋渔业发展的用海空间需求,促进海洋渔业提质增效。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海洋旅游业用海要素保障和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从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和管控、规范旅游用海论证审批和加强旅游用海生态保护和监管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潜水、游艇、海水浴场等海洋旅游活动用海要素保障和服务管理政策,突出对自然岸线和珊瑚礁保护力度,统筹解决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二是实施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印发《关于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的通知(试行)》,明确水面、水体、海床、底土可分层出让,全省实施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规范海域立体开发行为,鼓励养殖用海与海上风电、休闲渔业等其他用海活动融合发展,推动海域管理模式从“平面”转“立体”“二维”转“三维”,促进海洋开发利用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更好满足海洋产业(用海)空间需求。截至目前,海南省已开展3宗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用海试点。三是推行“净海”出让制度。通过推行养殖用海统一由政府出资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评价,为项目用海人节省大量时间和人力成本,极大地改善了营商环境。目前,12个沿海市县已上架151宗、总面积18444公顷“净海”,累计完成8宗、1223公顷“净海”出让。
三是山海联动、一体推进自然资源保护与修复。一是构建“两空间内部一红线”近岸海域总体布局。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对近岸海域开发保护功能进行引导,推动形成沿海区域发展新局面。“两空间”包括海洋生态空间和海洋开发利用空间,“一红线”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二是强化岸线综合保护利用。坚守生态优先原则,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实施海岸带分类分段精细化管控,划定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3类功能岸线。研究制定《沿海市、县、自治县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2025年)》,统筹海岸带和岸线的保护与利用,确保本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63%。三是构建陆海统筹生态修复格局。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实施海岸带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项目,包括重要河口、海湾、潟湖、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滨海湿地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生态修复等,筑牢海南自贸港建设生态屏障。
【责任编辑:赵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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