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别车”引出无证驾驶,一名男子被东方公安交警行拘
5月28日下午,东方公安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琼DV2***号的小型轿车于当天16时51分,在人民医院(新院区)前路段多次恶意别车逼停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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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举报后
东方公安交警立即展开调查
锁定车辆驾驶人潘某才
5月29日下午对其进行传唤
在询问查证的过程当中
其多次说谎逃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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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车辆是否是你开的?
答:车辆是我弟弟开的,他和我长的比较像。
问:当时为什么去别后方的车辆?
答:我没有别车,我只是拐弯。
问:你逼停对方的车辆后做了什么?
答:好像吵架了。
问:为什么这样开车、又为什么吵架?
答:因为我老婆要和我离婚,心情不好,记不得当时的情况了。
问:你是否有机动车驾驶证?
答:我有驾驶证的,C1。
问:你的车辆放在哪里?请让你持有驾驶证的家人或朋友将车辆开到交警大队配合调查。
答:我的朋友将车开去昌江找我老婆了,今天车是回不来了。
问:打电话联系你的朋友,让他将车开回来配合调查?
答:我没有他的的电话和微信,我联系不上他,他来家里找我拿车的。
面对交警的询问,潘某才起初表示驾驶车辆“别车”的系其堂弟,后又承认其是该车驾驶人。然而,其多次坚称自己有驾驶证,却无法出示相关证件;其表示所驾驶的车辆不在东方辖区,无法将车辆交由民警检查。
经核查,潘某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通过“缉查布控”系统研判琼DV2***号的小型轿车的行驶轨迹,发现该车在事发后并未离开东方辖区,且锁定其车辆位置于康福路某出租屋内。面对证据及长达3个小时的教育工作,潘某才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配合民警到其现居住地指认车辆。
▲潘某才指认车辆
举报人告诉民警,车上驾乘人员均不认识潘某才,未有私人恩怨。车辆正常行驶的过程中被潘某才所驾驶的车辆逼停后,潘某才随即下车推搡并辱骂车上乘客,并拉开驾驶位车门辱骂举报人,但举报人及车上乘客未与潘某才争执,随后离开现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潘某才被处罚款1600元,行政拘留15天。
▲潘某才被带至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原标题:“恶意别车”引出无证驾驶,一名男子被东方公安交警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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