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森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1072万元,涉及三亚美丽之冠大酒店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5月27日,记者获悉,因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近期,三亚森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一天内被罚款10721499.22元,涉及三亚美丽之冠大酒店。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调查结果指出,三亚森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三亚美丽之冠大酒店项目地下室改建、扩建工程,违法建设面积为146353.65平方米,违法建设工程造价252537613.625元。
三亚森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加建三亚美丽之冠大酒店项目14处(即A、B、C、D、E、F、G栋第29层,高星一酒店第18层,高星二酒店与中心园林连廊,酒吧街外廊,在C、D、F、G栋建筑100米长以上加建的电梯机房),违法建设面积为8982.67平方米,违法建设工程造价15499866.625元。
据悉,三亚森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三亚市新风路美丽之冠会馆。针对三亚森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建设三亚美丽之冠大酒店项目地下室改建、扩建工程,4月17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依法对三亚森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101504.55元,没收三亚美丽之冠大酒店项目地下室违法改建、扩建部分的行政处罚。
此外,针对三亚森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加建三亚美丽之冠大酒店项目14处建筑,4月17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依法对三亚森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19994.67元、没收三亚美丽之冠大酒店项目14处违法加建部分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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