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5335万余元,程建东获刑13年

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等 2024-05-13 16:12:26

2024年5月13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程建东受贿案,对被告人程建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对程建东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程建东利用担任江苏省公安厅信息通信处处长、指挥中心主任、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及个人在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承揽、产品宣传推广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335万余元。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程建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程建东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受贿5335万余元,程建东获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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