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举报 临高一宾馆被罚200元
海拔新闻
2024-04-26 11:15:0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张庆龙 通讯员 逄宇)为深刻汲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4月25日,临高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临高临城鑫乐宾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给予人民币200元行政处罚。
4月23日,临高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临高县临城镇文化公园右侧鑫乐宾馆室内有人停放电动自行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请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查。接到举报后,该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查。经检查,发现临城鑫乐宾馆首层大厅疏散通道违规停放多辆电动自行车,同时还存在首层大厅安全出口处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封闭楼梯间处常闭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状态等消防隐患问题。
该宾馆一楼疏散通道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临高县消防救援大队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进行整改,并给予临高临城鑫乐宾馆处罚人民币2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为解决辖区经营性场所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问题,临高县消防救援大队前期开展了摸底排查、劝导搬离、责令改正三轮规模性整治行动,效果明显。针对近期违规停放电动车冒头现象,该大队将继续加强社会面宣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六项措施”力度,并开展针对性检查,对拒不改正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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