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对列入淘汰类的锅炉,及时注销使用登记证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4月23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提出实施意见,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我省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将严格执行锅炉负面清单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有序推进小型电站锅炉和在役时间超过15年的老旧低效工业锅炉淘汰工作。相关部门对列入淘汰类的锅炉,及时注销使用登记证,不再实施定期检验。对列入限制类的锅炉,不得接受新建锅炉的施工告知,不得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不得办理使用登记,不再对未按要求实施改造的锅炉开展定期检验。
同时,加强锅炉安全节能环保监管。加强源头监管,对不符合安全节能环保要求的锅炉,不得接受安装告知。明确不予办理使用登记和需要淘汰注销的锅炉。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重点防范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锅炉重新使用,防止死灰复燃。督促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及时办理使用登记,按要求进行检验,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杜绝违法使用、违章操作。注重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和检验机构作用,对锅炉使用区域和环境进行甄别,更加精准识别并制止锅炉违法使用行为。对锅炉设计文件未标明设计热效率、大气污染物初始排放浓度等信息或不符合强制性指标要求的,不予通过设计文件鉴定。锅炉主要大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初始排放浓度测试结果不符合节能环保指标要求的,不予实施监督检验。
此外,支持在用锅炉技术创新与更新改造,推动锅炉技术创新,支持锅炉更新改造;持续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加强锅炉领域地方标准制定,宣贯学习落实新标准新技术规范;加强组织保障,强化部门联动等。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RELATED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