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警公布近期3起涉及老年群体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据统计,2024年1—3月,全省共发生涉及老人死亡的交通事故86起,死亡90人、占同期事故死亡总数的48.1%,其中外省籍29人,占比近1/3。其中,儋州、海口、三亚、琼海、乐东、临高、文昌、万宁等地区涉及老年人事故死亡占比较高。
▲老人横穿机动车道,货车避让不及,导致事故发生
▲老年人在车流中横穿道路,不幸被撞倒
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现公示近期3起
涉及老年群体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希望广大老年人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遵规守法
远离交通事故
并呼吁广大驾驶人
注意礼让老年人
远离交通事故
事故警示
乡县道路路况杂
行人车辆需谨慎
2024年4月14日6时10分许,海南省澄迈县,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X262县道某路段时,与一名正在横过道路的行人发生碰撞。
据了解,事故造成被撞行人当场死亡,死者为老年人。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电动车违规上高速
为走“捷径”把命丢
2024年4月11日17时0分许,海南省琼海市,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万洋高速公路某路段时,与一辆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
据了解,事故造成电动二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死者为老年人。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电动车二轮车驾驶人存在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道中行走
一不留神酿事故
2024年4月3日4时43分许,海南省海口市,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江东新区琼山大道某路段时,与一名行走在机动车道内的行人发生碰撞。
据了解,事故造成被撞行人当场死亡,死者为老年人。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老年人交通安全”
一直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让每个老年人出行平安
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
但是近期
涉及老年群体事故仍然多发
海南交警在此
向老年人朋友及其亲属们
发出如下倡议
尊敬的老年朋友及其家属们:
你们好!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协调能力变弱、反应速度下降,在日常出行中常常面临着交通安全隐患,加之部分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对路况、车速、车距的判断不准,稍有不慎极易发生事故。据统计,2024年1-3月,全省共发生涉及老人死亡的交通事故86起,死亡90人、占同期事故死亡总数的48.1%,其中外省籍29人,占比近1/3。其中,儋州、海口、三亚、琼海、乐东、临高、文昌、万宁等地区涉及老年人事故死亡占比较高。
为加强预防涉及老年人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持续组织各地交警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升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联合乡村振兴队员、网格员、村两委干部、物业保安等社会力量,深入农村、社区、菜市场、超市、广场等,“面对面”开展宣讲和劝导。同时,向老年人朋友及亲属发布一封公开信倡议:
一、知老服老,量力而行。老年人朋友要根据自己的生理年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在出行时请按照出行方式,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调头、不和机动车等大型车辆抢时间通行。
二、老有所知,遵法守规。走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或靠路边行走;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闯红灯,没有斑马线时,要做到“一等二看三通过”。
三、驾乘出行,正确戴盔。外出驾乘电动自行车或者摩托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控制车速,遵守交通规则。
四、老有所学,规避风险。不符合标准的机(电)动三(四)轮车(未在工信部目录公示的,如:老年代步车等)不能依法登记上牌,不能上道路行驶,更无安全保障。请不要轻信商家在销售时所说的此类车辆可以和汽车一样上道路行驶、不用挂牌办证、无需驾驶证的谎言,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五、老有所安,文明出行。早晨、夜间出行要小心,应穿着颜色鲜亮醒目或带有反光条的衣服,以便引起过往驾驶人的注意,降低风险。
六、高速公路,行人勿入。高速公路沿线家属尤其要照看好家里老人,切勿让其误上高速,谨防意外发生。
七、老有所为,安全驾驶。随着老年朋友年龄的增长,视力、听力等都会受到影响,老年朋友开车时反应不如年轻人快,因此开车时要集中精力,不要疲劳驾驶。
八、老有所养,陪伴出行。如果家里有老年人,亲属要注意多叮嘱他出行注意事项,如果老人反应力、判断力明显下降,不要让他单独出行,有出行必要时,一定要有人陪伴。
此致
敬礼!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24年4月18日
最后蜀黍还要提醒一下
家中有老人的朋友们
日常要多关注老人的交通安全
多讲解正确的交通安全知识
共同关爱、呵护老人
安全、文明地出行
戳图看视频
(原标题:警示:今年来涉老年人事故86起!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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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孙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