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被罚款30多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4月17日,记者获悉,因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近期,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被罚款305748.29元、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资料员闫某被罚款15287.41元。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参与陵水黎族自治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及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投标时,不按《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1.4.1/1.11.2款第6点内容要求进行承诺,隐瞒其参与秀山县洪安镇三阳村等9个土地整理项目第9标段的招标活动中,因提交的投标文件大袋密封处盖有另一投标单位(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章;同时,提供伪造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进行投标的行为被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3月10日,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的事实。另外,河南颖淮建工有限公司参与陵水黎族自治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及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投标时未安排项目负责人或主管人员,其投标过程系各相关部门提供资料给资料员闫某汇总后,交由投标专员进行投标。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表示,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资料员闫某均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中标项目金额为61149657.66元。
据悉,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由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林州颍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联合出资成立,注册资本4170万元,注册地址是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原康镇政府西院。针对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4月1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5748.29元的行政处罚。4月3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资料员闫某作出罚款15287.41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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