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违法犯罪线索,澄迈县公安局发布通告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唐伟杰)为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禁用农药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澄迈农药市场监督力度,净化农资市场环境,从源头上保障澄迈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澄迈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禁用农药线索,对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具体通告如下:
一、对举报以下违法犯罪线索的予以奖励:
(一)在农产品生产中,违法使用国家和海南省明令禁用农药行为的;
(二)在农产品生产中,不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采收上市,导致农产品质量事件行为的;
(三)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禁用农药行为,如构成违法犯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四)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违法经营、使用禁用农药行为的。
二、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组织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使用禁用农药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元—2000元。
三、公安机关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对于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或参与相关违法犯罪的人员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五、举报方式:
澄迈县公安局设立统一的农药领域违法行为举报信邮寄地址和举报电话: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西侧6公里处澄迈县公安局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110、0898-67616929。
联系人:李警官:13307501766;董警官:19989712186。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有效。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肖 好】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