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未满一年 海南凯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10.2万元
海拔新闻
2024-03-22 08:36:0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因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近日,海南凯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10.2万元,也意味着海南凯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未满一年便被处罚。
据介绍,2023年9月21日,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位于临高县多文镇红华农场A-01的海南凯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生物质锅炉项目进行检查,经临高县环境监测站对海南凯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生物质锅炉采样口进行采样检测。《监测报告》显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94㎎/Nm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4㎎/Nm³;颗粒物排放浓度为80.7㎎/Nm³,其中,排放污染物颗粒物浓度超过《排污许可证》中排放限值,排放许可限值颗粒物为30㎎/Nm³许可排放浓度。海南凯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据悉,海南凯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成立,注册地址是临高县多文镇红华农场A-01,注册资本200万元。针对海南凯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今年3月13日,正值海南凯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11个月,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凯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2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吴钟旺】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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