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驾车撞死人找大舅哥顶包 3人琼山落网

海拔新闻 2024-03-15 2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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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 摄影报道)2024年1月18日,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对夫妇晚上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一名65岁老人当场死亡。

事发后,肇事车辆驾驶员的妻子找来其哥哥“顶包”,经过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琼山大队历时1个多月的侦查,在涉案三人拒不承认事故车辆实际驾驶人的“零口供”基础上,专案小组通过固定客观证据立案,成功破获该起交通肇事“顶包”案。2024年3月11日,琼山人民检察院对符某道批准逮捕,其妻子梁某兰及妻子的哥哥梁某联涉嫌包庇罪已另案移交琼山分局办理。

轿车撞行人致其死亡 交警调查司机另有其人

1月18日22时59分许,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G223国道49公里100米路段处,一辆牌号为琼A2058E的小型普通客车与行人鲍某光发生碰撞,造成鲍某光当场死亡。

海口公安交警琼山大队接到警情后立即赶往事发地处置,现场梁某联(男)自称是事故车辆驾驶人,梁某兰(女)则自称事故发生时坐在车辆副驾驶位,并向民警指认梁某联是车辆驾驶员。

经勘查事故现场后,办案民警将两人带到琼山事故中队接受询问,询问后发现两人供述事实存在大量疑点。办案民警应昌镁、辅警周得琅通过调取周边大量监控视频比对,发现事故车辆驾驶员另有其人。经初步比对,事故现场监控视频里出现的嫌疑人员疑似事故车辆所有人符某道。

办案民警询问符某道

1月21日,琼山事故中队依法口头传唤符某道到该队接受调查,经3次询问,符某道均表示事故发生时其未驾驶琼A2058E号小型普通客车。同时,对梁某联、梁某兰多次询问,均称梁某联是事故车辆驾驶人,案件陷入瓶颈。

由于该起事故案件的严重性和复杂性,海口公安交警琼山大队特成立专案小组,由大队长王隆翰牵头,副大队长卢业益、事故中队长许练协助指导办理,民警程翔、应昌镁及辅警周得琅具体办理。

办案民警询问梁某兰

涉案三人口供存疑 交警多方调查取证

“由于郊区沿途农村道路视频监控设备少,加上当地群众关系错综复杂且存有不想多事的心理抵触,调查取证工作难度大。”办案民警应昌镁说。

办案民警为尽快侦破此案,前后1个多月10余次到三门坡镇走街串巷,沿途铺店、村庄走访调查,对三人供述材料中的关键地点、事故车辆行驶路线逐一走访,寻找目击证人、视频监控。

办案警员突击前往犯罪嫌疑人家中寻找物证

经调查,专案组更加确定肇事车辆驾驶人为符某道。专案小组突击前往犯罪嫌疑人家中,在三门坡大石村犯罪嫌疑人家中寻找到其在事故现场穿的上衣等关键物证。

案件调查过程中,专案组人员调取现场沿途视频监控30个,查看监控近150个小时,对10名证人调查询问,多次前往海口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支队等处调查取证,形成纸质调查材料300余份。历时1个多月,在涉案三人拒不承认事故车辆实际驾驶人的零口供基础上,专案小组通过固定客观证据立案并最终移交到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报请批捕。

办案警员突击前往犯罪嫌疑人家中寻找物证

据悉,该案件犯罪嫌疑人符某道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于2月4日被刑事拘留。经调查认定,肇事司机符某道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讲述案发经过 碰撞时车速达75公里每小时

 3月15日,记者来到海口公安交警琼山事故中队对该起交通肇事逃逸“顶包”案进行采访。

  记者从事发时沿街监控录像上看到,受害者鲍某光乘坐一辆货车到达事发地附近后下车,准备通过马路回家,突然事故车辆快速驶过将其撞飞。经调查,事故车辆发生碰撞时车速达75公里每小时。

  “肇事司机符某道与妻子梁某兰吃完夜宵后驾车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躲在附近一条小道里。” 办案民警应昌镁介绍,符某道今年36岁,家住三门坡镇,平日在家务农。事故发生后,夫妻俩联系了梁某兰的哥哥梁某联到现场“顶包”,事发两周左右被抓获。

  在琼山事故中队,记者见到了受害者鲍某光的儿子鲍先生,他表示感谢海口公安交警琼山事故中队的队员们,感谢他们及时破案,为其父亲还原事故真相,将肇事者绳之以法。同时,谴责肇事者逃逸及其找人“顶包”的违法行为。

  据鲍先生介绍,父亲鲍某光今年65岁,家在三门坡镇十九队,是某公司的一名退休职工,当天外出干活完与朋友吃饭后准备回家,没想到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地离家不远。家人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父亲经抢救无效已死亡。

  “如果他们当时立即打电话救人,可能父亲还有一线活下来的希望。”鲍先生悲伤地说。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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