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污水!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文昌聚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被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3月2日,记者获悉,因利用私设暗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近日,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文昌聚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被罚款10万元。
偷排污水!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2023年10月20日,根据文昌市公坡镇人民政府通报“位于文昌市公坡镇水北村委会龙脉村和游河村处有一处水塘涉嫌向外环境排放养殖尾水”的线索,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对上述地点进行核查发现,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开始承租上述位置的养殖鱼塘(含上述通报线索的水塘)用于建设“文昌神华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占地总面积约443.21亩,但现场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上述水塘的养殖尾水通过设置的暗管向外环境的水沟里排放。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开始租用文昌市公坡镇水北村委会龙脉村和游河村处的养殖鱼塘(含上述外排尾水的水塘),但检查当日,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上述水塘的尾水通过设置的暗管向周边外环境的水沟里排放,流入溪仔再经白溪汇入文教河流域。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利用私设暗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据悉,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由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7693.4万元,注册地址是文昌市抱罗镇罗中二横路抱功村委会(镇文化站旁)一楼。针对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2月27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两次偷排污水!文昌聚科新能源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调查结果指出,2023年8月28日,根据公坡镇人民政府通报位于文昌市公坡镇锦东村委会边城村处存在有养殖鱼塘涉嫌向外环境排水行为的线索,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对上述地点进行检查发现,上述养殖鱼塘原为陶某武租赁所养殖使用,其在上述地点的养殖场共有9口养殖鱼塘,占地245亩,但现场上述养殖场9号养殖鱼塘的养殖尾水通过塘设置的管道向外环境边城水库排放。经核实,陶某武于2022年9月20日与湖南科比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文昌市公坡镇聚科新能源100MW光伏发电项目鱼塘清退补偿协议》和《补充协议》将上述养殖场清退并交由文昌聚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用于项目建设;原上述养殖场现为文昌聚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在管理使用,涉及的养殖鱼塘已停止养殖并处于项目前期准备施工阶段。
2023年10月30日,根据公坡镇人民政府的线索通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再次联合相关部门对文昌市公坡镇锦东村委会边城村处的养殖鱼塘进行检查发现,文昌聚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使用的上述9号养殖鱼塘再次存在通过塘内设置的管道向外环境边城水库排放养殖尾水。
文昌聚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使用的上述9号养殖鱼塘于2023年8月28日和2023年10月30日两次存在通过鱼塘设置的暗管向周边外环境边城水库里排放养殖尾水。文昌聚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利用私设暗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据悉,文昌聚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由海南亮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地址是文昌市公坡镇公坡圩087号党政办公室。针对文昌聚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2月27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文昌聚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吴钟旺】
【内容审核:庄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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